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简介
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隶属于研究生工作部,为广大研究生提供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咨询服务,我们的宗旨是真诚为大家服务。我们的办公地点在: 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新生可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资助网,网址:http://www.fyyxfm.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hustzizhu,所有研究生资助信息均不定期在此发布。
一 国家助学贷款简介
国家助学贷款由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组成。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两种贷款都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精神,我校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申请时间、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还款利率均相同。
(一)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通过培养单位学生资助等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
(二)“绿色通道”申请时间
第一阶段: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于2018年8月14日-17日登陆迎新系统网址为:freshman.hust.edu.cn。在线预申请,进入绿色通道环节,18日-25日登陆迎新系统可查询预申请院系审核状态;
第二阶段:院系审核通过后,贷款申请学生于2018年9月10日后登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系统正式提交申请信息,进入实质审核阶段。
(三)贷款额度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规定,贷款年度最高限额贷款年度最高限额不得超过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最高额度为每年12000元。贷款款项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所有贷款款项都只能在当年的12月份后到位,请学费和住宿费总额高于贷款额度同学准备好差额部分,以便顺利完成报到手续)。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是指从申请第一笔贷款(无论是学费还是生活费)到毕业后最后一次还款(无论是一次性还款还是分次还款)之间的总时间,总共时间为学制+13年。
还款本金从毕业3年后开始(还款利息从毕业之日起起算,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利息),毕业后:学制+13年为最长还款期限。
(五)还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助学贷款的利息在校期间由财政100%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个人全额负担。学生毕业后如分配到外地,使用原贷款借记卡还款(除本金外加上相应的利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
虽然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存在以上相同部分,但是二者的贷款流程及注意事项均有所不同,全日制研究生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生源地信用贷款相对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而言,办理程序更加方便和快捷。如若想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可以结合以下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具体介绍,选择适合自己贷款方式。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预申请贷款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新生需上传《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二)正式实质审核阶段所需材料:
已经成功办理生源地贷款的2018级新生,正式报道入学后,进研究生院网 http://gs.hust.edu.cn/ 在生源地贷款项目中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生源地贷款回执单,并将生源地回执单原件在2018年9月10日之前上交院系。(如果是信用社贷款或无回执号的学生请发邮件说明情况,邮件中注明:学号、院系、姓名、联系方式、贷款金额、贷款单据要求返还时间等基本信息,邮箱:gszz@hust.edu.cn,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会依据个人情况一事一办。)
(三)申请贷款步骤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研究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首次申请贷款时,学生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到现场办理贷款手续,并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仅新生)、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仅在校生)、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申请表》原件(网上填写http://www.csls.cdb.com.cn/、导出并由学生签字)。
如果今年毕业并考上了研究生,继续申请贷款,毕业学生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系统中的信息更新后才能在网上提交贷款申请。此外,毕业学生也可带齐续贷申请有关材料及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后直接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四)温馨提示
1.全国目前已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有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浙江省、福建省、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南省、北京市和天津市。其他省份是否已开通,请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通常在每年11月中旬集中发放,贷款发放后,支付宝会以短信方式将通知发送到借款学生在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码。借款学生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查询发放状态。
3.研究生如若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和申请信息时遇到问题,可点击网页“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受理常见问题解答”http://www.xszz.cee.edu.cn/ziliaoxiazai/2015-07-15/2294.html查看解决办法。
4.如有助学贷款相关问题,可拨打国开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咨询。此外,也可访问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点击页面左侧的“各分行及资助中心联系方式”,查询国开行各分行、各省资助中心、各县资助中心及各高校联系方式。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预申请贷款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申请校园地“绿色通道”贷款的新生需上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二)正式实质审核阶段所需材料:(正式审核时间于开学后另行通知)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必须是当年开据的原件一份)(所有事项都必须认真填写,不得为空,在迎新系统上传件应清晰可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定要由居住地乡、镇政府(包括乡、镇政府)以上或街道办事处(包括街道办事处)以上部门签章(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父母所在单位工会等部门的签章无效);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要复印)
4.《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在研究生院系统填写后上下载,资助网上提供参照模板);
5. 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见证人中至少有一个是本校老师或者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辅导员,另一个可以是没有贷过款的华科大本校的同学);若选择院系辅导员为见证人者,则无需提供辅导员身份证复印件(辅导员身份证复印件由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收集);
6. 在本校用本人姓名在本校内的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开户的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银行卡有帐号的一面的复印件一份(并签名确认);
(三)申请贷款步骤
第一步:报到时请登陆迎新系统上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待院系审核,院系审核通过后,准备好办理贷款实质审查的相关材料;
第二步:在研究生院系统http://gs.hust.edu.cn/填写并打印《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交与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第三步:入校后在规定时间内(资助网另行通知填写时间),登陆华中科技大学院系统,填写贷款信息;
第四步:完成以上所有步骤后,务必规定时间内内携带所有资料到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材料正式审核。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
第五步:等待银行审核。院系后期会通知获得批准贷款的学生与银行签订正式合同,具体签合同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院系通知和研究生资助网:http://www.fyyxfm.com/。
(四)温馨提示
1.国家助学贷款在研究生阶段只能申请一次,故需要按个人经济情况按照学制的时间拟定个人在校读研期间贷款计划。(按学制可贷2年、2.5年、3年,直博生可贷5年)。
2.本科贷过款的同学也可以申请贷款,但需要先到本科贷款银行办理展期或贴息手续。
展期手续回到原贷款单位办理。本科或研究生为我校学生,并曾经申请过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如继续攻读博士,需要办理贴息,贴息的具体办理时间依照资助网上的通知办理,如若错过银行约定的集中办理时间,后续补办理的,因未办理贴息手续所产生的利息必须由个人承担。
3.中国银行光谷支行负责我校研究生贷款业务工作,具体情况可致电027-85790101或027—85796810向中国银行光谷支行询问。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718号中国银行光谷支行(助贷小组)
4.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室具体负责我校主校区研究生贷款校内手续,同济医学院贷款事宜由研究生院医科处负责。
联系电话:027—87557313(主校区) 027-83692839(同济校区)
地址:主校区:东一区11号二楼(校出版社对面)
同济校区:汉口航空路13号同济医学院办公楼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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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6日
附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