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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学年研究生贷款流程及相关材料准备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7-09 | 浏览次数:

 

研究生助学贷款流程  

 办理时间  

入学报到时  

 申请贷款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绿色通道”贷款的新生入学报到现场需出示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只审核不上交)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只审核不上交)  

3.《研究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贷款资格审查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院系辅导员领取; (现场上交贷款中心)  

(二)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新生入学报到现场需出示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只审核不上交)  

2.《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现场上交贷款中心)  

(三)正式审核阶段所需材料:(正式审核时间于开学后另行通知)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在办理贷款的现场领取,到校后再填);  

5. 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6. 在本校用本人姓名开户的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银行卡有帐号的一面的复印件一份(并签名确认);  

7. 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盖章原件二份(见反面)《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所有空格事项都必须认真填写;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定要由居住地乡、镇政府(包括乡、镇政府)以上或街道办事处(包括街道办事处)以上部门签章(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父母所在单位工会等部门的签章无效);  

3.申请材料必须用黑色钢笔填写;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要复印)  

5.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见证人中至少有一个是本校老师或者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辅导员,另一个可以是没有贷过款的华科大本校的同学);若选择院系辅导员为见证人者,则无需提供辅导员身份证复印件(辅导员身份证复印件由研工部事务办负责收集)  

6.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须是在本校内的中国银行营业网点用本人姓名开户的;  

7.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父母没有身份证者,请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号。(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填写记载)(无父母身份证号会影响贷款的顺利办理)  

 申请贷款步骤  

第一步:报到时请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各院系辅导员处领取加盖院系公章的《研究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贷款资格审查表》一张,可于报道当天到研究生事务办“绿色通道”办理地点直接办理助学贷款登记;  

第二步:进入新生报到处,到研究生事务办“绿色通道”办理地点向工作人员提交上述贷款所有资料;  

第三步:资料审核通过后,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第四步:持有事务办工作人员开具的盖有公章的《贷款缓交学费证明》到财务处现场办公点办理缓交学费手续;  

第五步:入校后在一定时间内,登陆学校HUB系统——http://hub.hust.edu.cn选择贷款系统填写贷款信息。网上信息务必与《贷款申请审批表》中所填信息保持一致;  

第六步:完成以上所有步骤后,务必规定时间内内携带所有资料到研究生工作部事务办办理正式审核。研究生工作部事务办地址:东一区11号一楼(校出版社对面);  

第七步:等待银行审核。院系后期会通知获得批准贷款的学生与银行签订正式合同,具体签合同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院系通知和研究生资助网。http://www.fyyxfm.com/

四 、温馨提示:  

1.每年贷款最高限额为6000元,贷款款项优先用于支付学费。贷款款项中包含学费和生活费,学费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须交纳的学费额度。(所有贷款款项都只能在当年的12月份后到位,故请需要贷款的同学带足贷款之后的学费余额和住宿费)。  

2.国家助学贷款在研究生阶段只能申请一次,故需要按个人经济情况按照学制的时间拟定个人在校读研期间贷款计划。(按学制可贷2年、2.5年、3年)。  

3.还款本金从毕业2年后开始(还款利息从毕业之日起起算,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利息),毕业后6年还清,学生助学贷款的利息在校期间由财政100%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个人全额负担。学生毕业后如分配到外地,使用原贷款借记卡还款(除本金外加上相应的利息)。  

4.“贷款期限”是指从申请第一笔贷款(无论是学费还是生活费)到毕业后最后一次还款(无论是一次性还款还是分次还款)之间的总时间,总共不超过10年。  

5.建议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贷学费和生活费,住宿费须现场缴纳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6.本科贷过款的同学也可以申请贷款,但需要先到本科贷款银行办理展期手续。  

展期手续回到原贷款单位办理。本校继续攻读博士的毕业生,办理展期手续向研工部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可以在研究生资助网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fyyxfm.com/channel.asp?id=5)。具体流程为:下载并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院系审核—研工部审核—银行审核并签订展期协议。  

7.中国银行光谷支行负责我校研究生贷款业务工作,具体情况可致电0278579010102785796810向中国银行光谷支行询问。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718号中国银行光谷支行(助贷小组)  

8.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事务办公室具体负责我校主校区研究生贷款校内手续,同济医学院贷款事宜由同济医学院事务办负责解答及管理。    

联系电话:02787557313(主校区)  027-83692839(同济校区)  

地址:主校区:东一区11号二楼(校出版社对面)  

     同济校区:医学院行政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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